第(1/3)页 白晓婷坐在梳妆台前,她精心描画着妆容,每一个步骤都一丝不苟 她拿起那支林天纵曾赞过好看的复古红口红,仔细地涂抹在唇上。 镜中的女人,眉眼依旧精致,只是那双眼睛里,再也找不到当初对林天纵的半分迷恋和小心翼翼。 她想起自己曾经那可笑的“两段爱情”,爱上林天纵那样一个英俊、强大、看似为你对抗世界的男人,有什么了不起呢? 不过是荷尔蒙和慕强心理作祟,加上一点灰姑娘的自我感动罢了。 真正了不起的,是爱不下去了,能及时抽身,并且反咬一口,让对方付出代价。 感觉是会变的,没有人能让爱情永远保鲜。 所谓的岁月静好,不过是暴风雨来临前短暂的假象,生活的本质,大多时候都是一地鸡毛。 她早已深刻领悟了这个道理,从养父母家,从秋云那里,如今,又从林天纵这里。 她从不否认自己是个心机婊,是个恶女。 那又怎样? 当个傻白甜,被人吃干抹净,弃如敝履,最后除了满身伤痕和一句“你是个好人”,什么都得不到。 而当个恶女,至少,她能攥紧实实在在的利益,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。 能让她和她的儿子们,在未来漫长的岁月里,不必再仰人鼻息,不必再为生存挣扎! 白晓婷的目光无意间扫过梳妆台上一个镶嵌着碎钻的昂贵花瓶,里面插着今早刚送来的新鲜白玫瑰。 钱和爱情怎么选? 这个问题,放在十六七岁、刚刚逃离养父母家、改名白晓婷、在南方工厂流水线上挣扎求生的她面前,答案曾是那么清晰可笑——选爱情。 她记得那是在工厂组织的一次运动会上,烈日当头,她又累又渴,看着别人都有同伴递水,自己却孤零零一个人。 就在这时,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工——秋云,将他手里那瓶还没开封的、最便宜的矿泉水,递到了她面前。 “喝吧。”他就说了这两个字,黝黑的脸上没什么表情,耳朵却有点红。那时的她,太缺爱了。 像沙漠里即将渴死的旅人,哪怕看到一滴水,都会以为是救赎的甘泉。 就因为这瓶价值一块五毛钱的水,白晓婷,那时她还努力适应着这个新名字就觉得,这个男人真好,心里有她。 她那颗被亲生父母抛弃、被养父母虐待得千疮百孔的心,仿佛瞬间找到了栖息之地。 后来,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。 那真是“有情饮水饱”的日子,住在廉价的出租屋里,分吃一碗泡面都觉得幸福。 秋云话不多,但干活卖力,对她也不算差。 当他提出带她回他老家,那个地图上都难找到的贫困小山村见见家人时,她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。 她太渴望一个“家”了,哪怕那个家很穷。 现在回想起来,白晓婷只觉得讽刺至极。 因为一瓶水就觉得对方是你的真爱?亲爹亲妈都不一定愿意养你一辈子,何况是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男人? 那时候的自己,真是麻醉打了太阳穴——昏了头了! 就像砍价砍到最后那0.01元,以为希望就在眼前,其实不过是平台设置的、永远无法抵达的陷阱。 她跟着秋云回到那个闭塞的山村,住在漏风的土坯房里,面对他同样贫困且观念守旧的家人。 她才逐渐明白,所谓的“爱情”,在赤贫的现实面前,脆弱得不堪一击。 生活的琐碎、经济的压力、观念的冲突,很快磨光了那点微薄的情意。 秋云给的那瓶水,解了一时的渴,却浇不活她干涸绝望的人生。 她和秋云,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,三观差异巨大得可怕。 白晓婷从小在压抑和虐待中长大,反而磨砺出了一种想要挣脱命运、努力向上爬的韧劲和精明。 她看到山村的闭塞和贫穷,就想方设法建议秋云。 “我们去城里打工吧,机会多,赚得也多些。” “我们可以做点小生意,哪怕摆个摊也好。” 但每一次建议,换来的都是秋云敏感而易怒的反弹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