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【琦善在赴粤途中就扬言:“现在办理夷务,在柔远不在威远。”】 【“英夷强横,非中国可能敌”】 【到广州后,力反林则徐所为:遣散水勇、拆除海防工事,裁减兵船,罢斥抗英有功将领,视广东人民为“奸逆”。】 【随后与英国谈判。】 …… 天幕上。 英国人与清朝官员对面而坐。 一名翻译对着官员附耳小声道: “大人,这条约与先前的《致中国宰相书》不符啊。” 官员面上不动声色,只是开口道: “详细无误的讲来。” 翻译拿起桌子上的纸张,瞥了一眼对面的英国人,竖纸遮挡视线,指着上面的文字对官员道: “第一,他们要求我们开放广州、厦门、福州、上海、宁波为通商口岸。” “第二,英国政府可在各通商口岸派驻官员,与大清官员直接接触。” “第三,割让沿海岛屿。” “第四,赔偿被焚鸦片。” “第五,要我们废除行商制度,并赔偿商欠。” “第六,赔偿军费。” “第七,未付清的赔款以年利百分之五计息。” “第八,条约为陛下批准后,他们解除对沿海的封锁。而赔款全部付清后,他们才会撤离。” “第九,条约用英文和中文书写,一式两份,文义解释以英文为主。” “第十,条约在规定期限内由双方君主批准。” “大人,这第一、七、八、九、十条均为《致中国宰相书》中所无啊。” …… 【琦善在交涉之始,便予以同意赔偿烟价五百万两,而对英方的其他要求均予婉拒。】 【在英方步步紧逼下,他又作出一些退让。】 【一、烟价增至六百万两。】 【二、“代为奏恳圣恩”,在广州之外另辟一口岸,但只准在船上交易,不得上岸居住。】 【英国人并不满意这个条件。】 【而道光也同样不满意英国人的态度。】 【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初二(1840年12月25日)】 【道光收到琦善关于广东谈判的第一批奏折(十一月十四·12月7日发),态度已有转变,即下旨让琦善准备剿办之事。】 【十二月初七(12月30日)道光收到琦善关于广东谈判的第二批奏折(十一月二十一·12月14日发),认为谈判已进入死胡同,毫无希望,遂下旨“乘机攻剿,毋得示弱”】 【同日,道光恐广东兵力不足,命四川、湖南、贵州备兵共四千人,听候琦善调遣。】 【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四(1841年1月6日)道光帝收到琦善关于广东谈判的第三批奏折(十一月二十六·12月19日发),大为光火,下了一道不留任何余地的严旨: 逆夷要求过甚,情形桀骜,既非情理可谕,即当大申挞伐……逆夷再或投递字帖,亦不准收受,并不准遣人再向该夷理谕……朕志已定,断无游移。】 【同时还下令启用已被革职、在广州听候处理的林则徐、邓廷桢,让林、邓协助琦善“妥为办理”】 …… 大清·雍正时期 雍正沉着一张脸,倒也没说什么。 也正是因为说不出什么,反而心里更加憋气! 道光的举动有错吗? 按照以往历史上的经验当然没错。 甚至琦善处处代奏的做法也没错。 但事实就是往着不可知的方向去走了。 归根结底…… “时事判断错了啊……” 这帮人从一开始要的就不是通商。 而是竖旗自治! …… 【而另一边,琦善与义律的笔墨官司打了一个多月,双方的来往照会共达十五通。】 【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初十(1841年1月2日),琦善照会义律,对其所提领土要求予以驳斥,指出: “天朝准令外国之人前来贸易,已属大皇帝格外恩施,断无再给地方之理,亦经本大臣爵阁部堂备文照会,并据贵公使大臣来文内,声明不再求地,今何以又有予给寄居一所之语?”】 【义律见琦善不肯就范,乃决定诉诸武力。】 【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三日(1841年1月5日)义律与伯麦分别向琦善发出最后通牒,声言自本日起,即与中国动兵相战。】 【“依照兵法办行”】 【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五日(1841年1月7日)上午八时。英军向虎门要塞第一重门户沙角、大角两岸阵地同时发起进攻。】 妇女节,祝所有女性朋友节日快乐! (话说我这有没有女书友啊?) 第(3/3)页